政院檢測|甲醛治理的必要性
中國甲醛發展史
中國甲醛工業始建于20世紀50年代的上海溶劑廠,當時采用蘇聯技術,用浮石銀作為催化劑,系統壓 力低于常壓,氧化溫度650-750℃,甲醛通過用水稀釋后進入蒸發器進行蒸發,不加配料蒸氣的生產工藝。
隨著我國聚甲醛樹脂和烯醛法合成橡膠新工藝的開發成功,20世紀60年代中期對甲醛水溶液的濃度提出了新的要求,甲醛生產開始使用鐵鉬氧化物催化劑,最早在吉林石井溝聯合化工廠、天津第二石油化工廠、河南安陽塑料廠等廠家率先使用。
1977年,我國復旦大學化學系與上海溶劑廠共同開發,試制成功新一代甲醛催化劑—電解銀。該催化劑具有活性高、選擇性好、單耗低、制作方便、無污染的特點,其制備工藝一直沿用至今。進入21世紀以后,各甲醛生產廠家紛紛提高了氧化反應器的生產能力,突破了傳統的設計產能,對催化劑的壽命、活性、抗毒化等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甲醛危害引起重視
由此可見,甲醛其實并不是我們的視線的時候,我們首先表現出來的就是慌張,或者是不在乎,可是當一個個甲醛引起的對人體傷害的案例出現的時候,我們才堪堪對它正視起來,但是也并沒有拿出什么行之有效的辦法。近年來,我們與甲醛的接觸越來越親密,這也就衍生出了一個新興行業,就是甲醛治理,或者說是室內空氣污染治理,那么我們究竟要不要做空氣治理呢?甲醛對我們的傷害到底能到什么程度呢?如果做室內空氣污染治理的話,又有什么行之有效的辦法?會不會復發?不管用?
甲醛對人體的危害
甲醛(HCHO)是一種無色易溶的刺激性氣體,甲醛可經呼吸道吸收,其水溶液"福爾馬林"可經消化道吸收。
現代科學研究表明,甲醛對人體健康有負面影響。當室內含量為0.1 毫克/立方米 時就有異味和不適感;0.5毫克/立方米可刺激眼睛引起流淚;0.6毫克/米時引起咽喉不適或疼痛;濃度再高可引起惡心、嘔吐、咳嗽、胸悶、氣喘甚至肺氣腫。
當空氣中達到30毫克/立方米時可當即導致死亡。長期接觸低劑量甲醛可以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、女性月經紊亂、妊娠綜合癥,引起新生兒體質降低、染色體異常,甚至引起鼻咽癌。高濃度的甲醛對神經系統、免疫系統、肝臟等都有毒害。它還可刺激眼結膜、呼吸道黏膜而產生流淚、流涕,引起結膜炎、咽喉炎、哮喘、支氣管炎和變態反應性疾病。甲醛還有致畸、致癌作用。據流行病學調查,長期接觸甲醛的人,可引起鼻腔、口腔、鼻咽、咽喉、皮膚和消化道的癌癥(注:國外標準是0.08毫克/立方米,不過中國目前還達不到,所以中國是0.1毫克/立方米)
甲醛對人體的危害如此巨大,所以裝修完成入住時,室內空氣污染治理這一項不能忽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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